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史上里程碑式的一部法典。它规定了婚姻家庭、物权、合同、侵权责任、继承等领域的法律,涵盖了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,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。那么建立起现代民法体系的民法典实施后,哪些法律将被废除呢?接下来,我们一起来看看。

一、被废止的立法和司法解释

全部或部分地被民法典及其实施细则所取代的法律有:《物权法》、《担保法》、《合同法》、《物权保护法》、《侵权责任法》、《婚姻法》、《继承法》、《继承税暂行条例》等;

全部或部分地被民法典司法解释所取代的有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〉的解释》、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构成抢劫罪、盗窃罪问题的规定》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等。

二、需要与民法典配套实施的法规

1.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规定》中的“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未实际开工建设”,改为“实际开工建设的”;
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的第68条、第69条中有关“财物保证金”的规定,改为“担保”的规定;

3.《地产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的第45条关于物业管理企业费用的规定;

4.《公司章程》中关于出资方式、限制公司股东权益转让等规定。

三、未被废止的法规

虽然《民法典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的现代化,但民法典并不是万能的,不可能涵盖所有与民事法律相关的问题。因此,在民法典实施后,仍有不少法律需要继续适用。

比如,民法典并未对著作权、商标权等智力财产权问题做出具体规定,相关的智力财产权法律体系依然需要维持;同时,刑法、诉讼法等领域的法律也依然保持原有效力。

总的来说,民法典实施后将废止一些与其内容相关的法律,同时对部分法律予以调整、修改和删除。但应当指出的是,民法典并不是万能的,必将和其他法律共同构成完整的法律体系,我们需要在实践应用中不断总结经验,完善法律的运行和实施。